一是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规范乡镇(街道)综治维稳办和综治维稳信访中心运行;每周安排县领导在信访局接访;对不和谐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变严肃办事为贴心服务。对有劳动能力的,积极帮助其就业或发展生产;对家庭特别困难的,主动关心、照顾;对经过做工作息访息诉的,采取定期回访,继续给予必要帮助;对“上访老户”做到人格上尊重,生活上体贴,生产上扶持。
三是变单一调解为合力攻坚。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综治维稳信访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排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