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培训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天琪主持会议,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承办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安庆经开区安环局、安庆高新区环保局以及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有关科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副教授张辉从国家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发展脉络、安徽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基本情况、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实落地等方面作专题辅导,重点解读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安徽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并分享了全国全省的典型案例。芜湖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监测科负责人武敏敏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践作专题辅导和经验交流,重点介绍了芜湖市高位推进、部门协作、创新推动等经验做法。
会上通报了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工作,岳西县、太湖县、安庆高新区分别作交流发言。会议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熟悉政策、狠抓落实,特别是要加强同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城管、交通等部门联动,进一步强化与司法机关衔接,共同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实践向纵深迈进。
会议要求,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为突破口,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