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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检察院:制发《督促监护令》守护“小树苗”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2-03-03  |  访问次数: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长的陪伴,平时工作再忙也要抽出时间关心陪伴孩子,父母应该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2022年3月2日上午,桐城市检察院未检干警向未成年人左某某的家长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共同陪伴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前桐城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盗窃案中,发现未成年人左某某多次伙同他人盗窃,涉嫌盗窃犯罪。考虑到犯罪情节轻微、获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桐城市检察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未检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左某某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忙于工作,把孩子长期交给爷爷奶奶抚养,缺席孩子的成长,在家庭教育理念、亲子沟通上缺乏指导,存在懒得管、不想管、管不了的现象,家庭监护缺位严重。

  为了增强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检察之力构筑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护防线,积极推动解决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管不力的难点问题,充分发挥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管理、教育作用,有效预防左某某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桐城市检察院为左某某的家庭定制了《督促监护令》,细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具体要求,以举行《督促监护令》宣告送达的形式,对左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进行训诫、教育。督促“问题家长”全面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职责,守住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第一道防线,引导孩子改正错误,积极回归学校和社会。

  下一步,桐城市检察院将继续创新进取,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共青团、妇联和学校、社区等的联系,为桐城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康声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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